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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冒身份类诈骗——冒充医保、社保工作人员篇
作者:保卫处  发布时间:2023-02-14 09:13:02


仿冒身份类诈骗是指通过冒充伪装成领导、亲友、机构单位工作人员等身份进行诈骗。

冒充医保、社保工作人员

不法分子冒充医保、社保工作人员,称受害人账户出现异常,诱骗受害人向所谓的安全账户汇款。
案  例
2022年4月,市民毛先生接到一个陌生男人的电话,对方自称是“宁波医保监察局的工作人员”。对方称,今年2月15日到3月30日期间,毛先生的医保卡在上海闸北中心医院刷卡买药,透支了8000余元。“使用医保卡透支消费违反国家规定,请你务必在下午5点前跟上海公安局联系一下。”
毛先生顿时慌了神儿,连忙按照对方的指示按下了数字键9。电话中“周警官”说,警方能帮毛先生立案调查,但前提是毛先生先把透支的钱还上,否则医保卡就不能使用。
挂断电话,毛先生发现对方说的话有很多可疑之处:自己的医保卡从没丢过,也从没外借,怎么可能被人用来盗刷呢?毛先生立即给宁波市医保中心打了电话,而对方明确地告诉他,从没有工作人员给他打过电话,这一定是骗子行骗的一种手段。
警方提醒
稍加留意这类保险诈骗骗术,大同小异:
首先,犯罪嫌疑人一般会冒充“社保局”、“社保中心”的工作人员给参保人员打电话,先骗取参保人员的信任。接到电话,无论真假,可以到最近的医保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刷卡验证,也可拨打社保服务热线1233或直接到所属社保机构进行咨询。
其次,大家要明确一点,现在的医保卡是不能异地刷卡的,更不具有透支消费功能。
再者,如果参保人员的医保卡购买药品超量或者存在其他违规操作,医保卡是会被自动冻结的,但即便如此,社保中心的工作人员是绝对不会直接打电话要求参保人员汇款的。
最后,公检法机关作为执法部门,是不会使用电话的方式对所谓涉嫌洗钱或者诈骗等犯罪问题进行处理的,办理案件也从不提供所谓的“安全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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