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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冒身份类诈骗——冒充特定身份篇
作者:保卫处  发布时间:2023-02-13 10:05:55


仿冒身份类诈骗是指通过冒充伪装成领导、亲友、机构单位工作人员等身份进行诈骗。


冒充特定身份



不法分子伪装成高富帅、白富美等,通过恋爱等方式骗取受害人的信任,随即以资金紧张、家人有难等各种理由骗取钱财。

案   例

2022年1月,万荣县某小区离异妇女薛小妮(化名)通过百合网推送的婚恋信息,认识了一名自称“李某”的男子。其间,“李某”称其负责开发的赌博网站正处于调试维护阶段,可利用网站存在的漏洞赚取巨额差价。1月22日,薛小妮按照网站客服提示,给涉案的银行账户转账十万余元。两天后,薛小妮再次登录该网站时已无法进入,同时“李某”也失去联系。薛小妮这时才想到,自己与“李某”仅通过微信联系,对“李某”的身份信息、家庭住址、手机号一无所知,意识到上当受骗的她立马报了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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