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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冒身份类诈骗——冒充公司老总篇
作者:保卫处    发布时间:2023-02-10
仿冒身份类诈骗是指通过冒充伪装成领导、亲友、机构单位工作人员等身份进行诈骗。

冒充公司老总


不法分子打入企业内部通信群,了解领导及员工之间的信息,再通过伪装微信账号等,冒充领导对员工进行诈骗。
案  例

小涛是浏阳某公司的财务人员。2022年3月,他聊天软件上公司总经理的头像突然闪烁起来。小涛打开一看,原来是总经理要求他立刻将90万元汇到一个账号。

老总吩咐的事情,小涛自然不敢怠慢,立刻将其办妥。当小涛找到总经理汇报时,对方却说没有这事,小涛顿时傻了眼。总经理详细了解事情经过后,认为小涛是被骗了,于是立刻报警。

接到报案后,浏阳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通过调查走访、信息研判和技术侦查,迅速锁定杨新、廖华、廖良3名犯罪嫌疑人。

4月份,专案组民警兵分两路赶赴广东江门、广西南宁开展抓捕工作,4月18日,专案民警在广西宾阳将3名广西籍犯罪嫌疑人抓获,3人均为同乡,年纪都是20岁出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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