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关于2019年“清明节”假期的安全提示
各部门、各学院及广大师生员工:
2019年“清明节”假期将至,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稳定安全工作,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和不安全事件发生,使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全的“清明节”,保卫处特提醒校内各单位及广大师生员工做好以下工作:
一、假期校园安全有关工作要求
1.扎实做好师生员工安全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各部门、各学院放假前要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安全常识、交通、防火、防盗、防抢、防诈骗、防人身伤害、防暴力侵害、防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活动,加强师生员工文明交通行为,切实增强师生员工安全防范意识和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2.深入开展安全检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各部门、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安全检查自查自纠工作,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对所辖责任区内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做到规范台账,做到立查立改,不留隐患、不留死角。
3.加强学生管理,及时掌握学生动态。学生处和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假期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回家学生安全温馨提示工作,扎实做好留校学生管理工作,随时掌握学生动态,仔细备案。加强学生公寓楼假期值班工作,严格门禁管理,认真检查学生宿舍用电安全。
4.合理安排科研实验活动,确保安全有序。各部门、各学院假期安排各类科学研究、实验、会务、培训、社会实践等活动,要提前做好审批备案工作。必须在安全的前提下开展各类工作、活动,注意用电安全,加强人员安全教育,做好防火、防盗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管理,严格使用及操作规范,做好保管工作。
5.加强校内临时用工管理,确保人员安全。校内各临时用工单位要认真登记校内临时用工人员信息并及时备案。加强对所辖临时工的安全教育,禁止留宿其他人员,加强宿舍管理,坚决禁止违规乱拉乱搭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确保临时工宿舍用电安全、消防安全。
6.加强在建工地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基建处要在假期前认真检查工地与校区隔离设施确保无漏洞。严格落实学校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严防各类不安全事件、事故发生。高度重视在建工地安全生产工作,严格安全生产管理,明确职责,责任到岗、到人,安全设施、措施到位。加强人员管理,认真做好工地所有人员的登记备案。
7.假期期间高新校区各大门将实施临时管制状态,师生员工和校内工作人员凭校园一卡通、工作证、学生证进出校园。校内施工人员应提前办理通行证,凭统一发放的通行证进出校园。临时举办各类活动的单位,须提前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
8.假期期间办公楼、各教学楼实行封闭式管理,如有教育教学等活动安排,请提前在保卫处治安科备案。
二、相关安全提示
1.假期留宿学生要严格遵守留宿管理规定,坚决禁止乱拉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外出时锁好门窗、切断电源;如发现陌生人员在公寓楼内逗留或者个别宿舍门窗未关闭的情况,应及时报告公寓管理人员,以防发生不安全事件。
2.关好门窗锁好门,不留隐患保平安。离开时要断水、断电、断气,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3.师生员工假期安排出行,要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遵守交通规则,远离拥挤人群,不要前往人迹罕至不安全的地方。外出过马路要走人行道,无人行道时靠右边行走;注意乘车安全,对超载、超速和带病运营的车辆保持警惕,防范交通事故发生。人员聚集场所,建议不去,遵守公共场所安全管理规定,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避免危险,防止被盗、踩踏或其它意外事件发生。不要前往那些人迹罕至的山区和地势险峻的地方,入住宾馆、进入购物或其它公共场所,要了解消防安全通道和出口,确保一旦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能够迅速疏散自助、自救。
4.严防“校园贷”等诈骗行为发生。节假日前后是不法分子利用银行员工、学校老师、税务人员、警察、电信人员等多种虚假身份,通过手机短信、电话、网络等各类形式进行诈骗的高发案期,请广大师生员工提高警惕,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来电,不要回复不明号码来电,不要将个人信息和家庭成员信息透露给不明身份的人员,以免上当受骗。
5.注意个人言行,坚决不看不良视频;坚决不参与或组织色情、邪教、传销等危害公共安全的活动。在公共场所要注意言行举止;不要参与未经公安部门批准的示威游行和集会,不要利用互联网和手机短信、微信等发布不当言论。
6.坚决抵制毒品远离毒品,不吸食、参与毒品交易活动。
(保卫处值班电话: 88262865 88241110)
保 卫 处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