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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关于2020年“清明节”假期的安全提示
作者:保卫处    发布时间:2020-04-03

  保卫处关于2020年“清明节”假期的安全提示

   

  各部门、各学院及广大师生员工:

  2020年“清明节”假期将至,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稳定安全工作,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和不安全事件发生,使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全、文明的“清明节”节,保卫处特提醒校内各单位及广大师生员工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增强防范意识。各部门、各学院要通过各类网络平台做好师生员工安全教育和疫情防控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学生管理,及时掌握学生安全动态。

  2.深入开展安全检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各部门、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春季校园安全,及时开展安全检查整改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3.合理安排科研实验活动,确保安全有序。各部门、各学院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合理安排假期科研活动,加强人员安全教育,做好防火、防盗、防疫情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管理,严格使用及操作规范,做好保管工作。

  5.加强校内临时用工管理,确保人员安全。校内各临时用工单位要认真登记校内临时用工人员信息并及时备案。加强对所辖临时工的安全教育,禁止留宿其他人员,加强宿舍管理,坚决禁止违规乱拉乱搭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确保临时工宿舍用电安全、消防安全。

  6.疫情防控期间高新校区除南门开放外,其它大门实行封闭管理,校内工作人员及临聘人员凭校园一卡通或临时通行证进出校园,按规定程序查询西安市一码通、登记、测温、消毒等方可进入校园,学生未经学校批准不得擅自返校。

  7.倡导绿色文明祭扫。全体师生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清明节期间鼓励通过网络祭祀、撰文祭祀、家庭追思等方式,居家追思缅怀先祖、寄托哀思,传承弘扬清明文化,降低实地祭扫活动聚集感染风险。

  8.加强疫情防控。当前疫情防控尚未取得全面胜利,全体师生要杜绝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不举办聚集性祭祀祭祖扫墓活动,不开展家族性、宗族性大规模聚集扫墓,不进行群体性聚会聚餐。清明节期间注意安全,减少出行,外出必须佩戴口罩,并做好防护措施,不参与其他聚集性活动,不串门、不扎堆,度过一个文明、平安的节日假期。

   

   

  (保卫处值班电话: 88262865    88241110)

   

   

  保 卫 处

  202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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