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晚报》2011.9.16讯 (记者高雅 实习生刘星辰) 借口忘带钥匙,骗取宿舍管理员的钥匙,打开同学宿舍大门,偷走手机、游戏机、电脑。昨日上午,22岁的陕西某大学大二学生王强(化名)坐在被告席上声泪俱下,以一份《悔过书》告诫在场旁听的数百名高中生。
昨日上午,由未央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大学生王强涉嫌盗窃案,在西安中学开庭审理。去年12月17日,王强在本校1号公寓楼,以其忘带钥匙为由,从公寓管理员处骗得二楼的宿舍钥匙,盗走两间宿舍的三部手机和一部PSP游戏机。12月20日,他又来到7号公寓楼,以同样的方式骗取钥匙,从206宿舍盗得笔记本电脑一部。所盗赃物均以低价销赃。
此案移送审查起诉后,未央区检察院办案干警通过审查,发现王强染有毒瘾,平均两三天就要注射一次海洛因,每次需要花费50元。王强在法庭上表示,自己家在郊县农村,经济条件不好,学费都是找亲友借的,因此萌生了盗窃念头。在他向法庭递交的《悔过书》中,他告诫现场数百名高中学生,“不管条件多么艰苦,也要活得坦坦荡荡。”
针对王强吸毒恶习等酌定从重情节,和认罪态度、羁押期间表现等酌情从轻情节,检察机关进行认真核实,向法庭提出量刑建议。经合议庭依法合议,审判长当庭宣判,以盗窃罪判处王强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
为了以案说法教育广大青少年,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庭审结束后,未央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赵辉结合青少年犯罪特征、犯罪动机等情况,为数百名高中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