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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届毕业生户口迁转的通知
作者:保卫处    发布时间:2023-06-15

各学院:

为方便我校2023届毕业生顺利办理户籍迁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户籍迁转

   (一) 户籍在学校集体户,拟迁往陕西省内西安市外的毕业生,可以携带户籍卡在拟迁入地派出所申请,由迁入地派出所直接办结。

   (二)户籍在学校集体户,拟迁往陕西省外的,可以通过三种方式办理:

   1.跨省通办。自2021121日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面启动户口迁移事项“跨省通办”。毕业生只需向拟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迁入地和迁出地派出所协同办理户口迁移,实现迁入地一站式办理。“跨省通办”工作流程:申请人根据迁入地户口迁移政策规定,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经迁入地派出所审核同意的,由迁入地派出所联系迁出地派出所办理迁出,迁入地派出所收到迁出信息后,办理落户手续。

2.自行办理。毕业生可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至学校办公楼一楼保卫处政秘科(121室),由保卫处出具介绍信,个人前往白沙路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之后再到拟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3.统一代办。毕业生将办理户籍迁移证相关资料提交至各学院,由各学院收集后报送至办公楼一楼保卫处政秘科(121室),由保卫处统一办理户口迁移证,办理后发放给毕业生,毕业生再到拟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提交资料包括:集体户户籍卡原件、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毕业生户籍迁出汇总表(纸质版学院签字盖章及电子版),截止时间6201700

   二、户籍暂不迁转

毕业生如暂不回原籍或暂不迁往陕西省外,意愿继续落户西安市的,可由各学院收集相关资料报送至办公楼一楼保卫处政秘科(121室),由保卫处统一将户口迁转至白沙路派出所社区集体户(即由学校集体户迁转至白沙路派出所社区集体户)。办理完结后,再发放新的户籍卡给毕业生。提交资料包括:集体户户籍卡原件、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毕业生户籍迁出汇总表(纸质版学院签字盖章及电子版),截止时间6201700

       

保卫处政秘科电话:029-88255627

白沙路派出所户籍室电话:029-86755434

                                           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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