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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文理学院高新校区机动车辆管理规定补充规定
作者:保卫处    发布时间:2017-02-24

  西安文理学院高新校区机动车辆管理规定补充规定

  

  根据《西安文理学院高新校区机动车辆管理暂行规定》(西文理校发〔2014〕94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完善交通管理服务工作,科学合理做好学校免费车辆管理工作,特制订本补充规定。

  1.上级部门安排的培训任务的学员车辆,学员车辆凭当日通行证(必须机打日期),停车30分钟以上按照应收金额的1/3收取停车费。凡在校过夜的学员车辆一律按照应收金额全额收费。

  2.来校检查调研工作的上级部门和应邀来校参加会议的校外专家,其车辆不收费;除此之外的考试、培训、比赛、演出等活动,其车辆一律收费,并对过夜车辆严格控制。确要免费的,严格控制免费车数量,申请数量较多须经主管安保工作校领导审批。

  3.基建处施工车辆按要求办理校园免费通行手续,凭保卫处通行证免费通行。后勤管理处各类生活保障车辆和送货车辆凭蓝牙卡免费通行,车辆过夜计时收费。其余车辆按照D类车辆标准收费。

  4. 教职工加值班、临时业务往来及参加各类临时性活动嘉宾的车辆,应严格按规定办理车辆免费审批手续;相关职能部门应对免费车辆严格审批,严格执行车辆免费通行规定,严控免费车数量。

  5.本规定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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