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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工作预案
作者:保卫处    发布时间:2007-06-12
日常工作中的防火预案
一、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学习,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教育,增强“人人防火、事事防火、时时防火、处处防火”的安全第一意识,使所属人员掌握灭火技能和各类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二、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各项防火安全制度,落实逐级负责的防火安全责任制;建立每日的安全检查、巡查日记,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预防火灾事故发生。
三、养成“人走灯灭,人走拉闸,人走锁门”的良好习惯,纠正各类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现象和行为,不人为制造隐患。
四、发现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在上报的同时,积极采取必要的手段和措施,控制隐患的升级和恶化。
发生火情时的灭火预案:
一、发现火情时要立即报火警,报警时要讲明单位具体位置、着火部位、火势情况、起火原因、燃烧物质和火场人员撤离等情况。并派人到校门口迎接消防车。
西安市火警电话“119”;
院保卫处报警指挥中心电话:88220199 88241110 88262865。
二、发现火情时,现场最高级别的领导就是火灾现场的临时指挥员,没有领导在场时,本岗位的负责人或工作人员就是火灾现场的临时指挥员,负责指挥灭火工作,在场的所有人员要服从指挥。当消防和保卫人员到达后,指挥权自动移交。
三、发现火情后,要立即切断火灾现场或该区域的电源,组织力量,利用附近的所有灭火器材和设备进行灭火,抢救被困在火场的人员,并控制火势蔓延。
四、组织疏散火灾现场的老、弱、病、残人员,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组织身强力壮的人员抢救贵重仪器和物品,减少火灾损失。
五、组织力量保护火灾现场,防止有人趁机破坏和盗窃。消防和保卫人员到达后,火灾临时指挥员要及时、如实地向消防和保卫人员反映情况,协助做好火灾现场的后勤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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