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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发布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提示
作者:保卫处  发布时间:2013-12-17
高层发生火灾 这样逃生自救
据新华社电 针对广州市越秀区建业大厦“12.15”火灾事故,公安部消防局16日发布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提示,从高层建筑火灾预防、逃生自救等方面,提醒社会单位和群众注意消防安全。
一、高层建筑疏散通道和楼梯间严禁堆放杂物,防火门要保持常闭状态。发现高层建筑火灾隐患,请拨打96119进行举报。
二、置身高层建筑火场时,要尽快从安全通道撤离,切勿贪念财物,更不能返回火场拿取财物。
三、建筑消防设施要确保完好有效,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等消防设施处于自动启动状态。
四、烟火封堵逃生通道时,可退回房间关闭门窗,用湿布条等堵塞门窗缝隙,向迎火门窗浇水降温,并通过拨打电话求助或在阳台、临街窗口大声呼喊、照射手电、抛扔衣物等发出求救信号。
五、高层建筑着火后,且不可盲目跳楼。如果被困于三层以下,可沿排水管下滑或将床单结成绳索滑绳自救逃生,也可将室内席梦思、被子等软物抛到楼下,从窗口跳至入软物上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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