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近日,西安市某中学校园内突发机动车交通事故,造成一名学生身亡,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正优良校园交通秩序,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及消防通道畅通,根据学校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深入开展交通安全知识、遵法守法文明交通行为宣传教育活动。各部门、各学院要以《道路交通安全法》《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交通典型违法案例”等交通安全知识为主要内容,积极推进交通安全教育“六进”工作,全过程、全要素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广大师生养成良好交通行为。
2.加强入校车辆管理工作,规范校园交通秩序。
(1)加强学校公务车辆的管理。严格落实公务车辆定期检测维修保养工作,确保学校公务车辆安全可靠。加强对公务车辆司乘人员交通安全知识、遵法守法、文明驾驶行为的教育管理工作,定期开展业务学习和交通法治学习活动,并与每一名司机签订遵章守纪文明驾驶承诺书。
(2)进入校园的车辆(含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必须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规定行驶,有限速标识地段按标识限速,无标识地段统一限速15公里,禁止鸣笛。
(3)加强对校园机动车辆禁行区的管理。未经许可不得私自挪移交通隔离设施,所有机动车辆未经审批一律不得驶入车辆禁行区。
(4)进入校园内的车辆(含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按照规定的停车位置停放,严禁乱停乱放,禁止在主干道、人行道和消防通道上停放(执行紧急公务的救护车、消防车、公安执勤车等除外)。
3.加强校园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消除安全隐患。保卫处将完善道路标志标线、车辆隔离减速设施、交通指引标识、交通警示标识,定期组织对影响交通标志、标牌、行车视线的行道树、绿篱进行修剪、补栽,有效解决交通安全隐患。
4.禁止在校园道路占道摆摊设点,严禁在校园道路学驾、运动、嬉戏。
5.未经审批不得擅自占道施工、挪移任何交通标识和交通设施。
6.所有摩托车、电动两轮车、电动三轮车,进校后严格控制车速,禁止在人流高峰期进入教学、生活区域。
请各部门、各学院高度重视,严格落实通知要求,共同维护校园交通安全。
保卫处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