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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落户须知
作者:保卫处 发布时间:2011-05-20
所需材料:
1、父母双方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2、父(母)写书面申请书,父母双方单位、居(村)委会开介绍信;
3、新生儿出生证明、西安市新生儿登记介绍信(街道办事处开);
4、1998年07月22日(含当天)以后出生的新生儿,小孩父母户口不在同一户,小孩随父(母)方,需要在母(父)方开小孩未落户证明(当地派出所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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