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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首页
序号 |
检 查 内 容 |
评 分 标 准 |
考 核 分 数(100分) |
注 | ||
标准分 |
扣分 |
实得分 | ||||
1 |
组织学习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参加安全知识竞赛。组织师生安全、消防知识学习活动 |
每次活动计2分,以学习、活动记录为椐。部门被评为省、市、区、街办安全工作先进集体计10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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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部门综合治理组织机构、人员落实。年初有计划,年底有总结, |
机构、人员未落实不记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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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安全自查不少于8次,举办大型集会活动有审报手续有安全预案。安排和检查师生假期的安全教育 |
未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活动不记分,每次活动、自查计2分,对安全部门下发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不按期整改的扣10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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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部门师生无参与卖淫、嫖娼、治毒、贩毒、吸毒、赌博、制黄、贩黄、传黄等丑恶现象 |
发生违法犯罪案件不记分,每发现一项扣5分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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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部门师生未发生违法犯罪案件及严重违犯校纪,无人员从事参与影响社会和学院稳定的非法活动、集会、游行, |
发生违法犯罪案件不记分,每发生一次扣10分。对提供、举报犯罪线索协助公安部门破案的视案情计1-5分,发生泄密事件、安全事故每次扣10分,对影响学院稳定的事故、矛盾不进行正面调解的扣10分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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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无火灾、交通和其他责任事故,未发生800元以上失盗案件 |
发生违法犯罪案件不记分,发现违法活动不制止并未及时报告的不记分。发生被盗案件一次扣
10分,下班离开房间不锁门每次扣5分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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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部门防火、防盗、防事故安全措施、规章制度落实上墙。义务消防组织及消防设施管理人员落实 |
机构、人员未落实、制度不上墙不记分,消防设施损坏每件扣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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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部门与下属科室、班级签定安全合同率达100﹪ |
未签合同、不达标不记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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