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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通知
作者:保卫处  发布时间:2010-11-12
关于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部门、各系(院):
为认真做好我院稳定安全工作,积极配合省级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努力为师生创建一个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和谐的校园环境,根据省综治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关于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学院决定在全院积极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
一、指导思想
我院“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广大师生员工为宗旨,以维护学校稳定和保证学校安全为目标,坚持教育与管理、治理与建设相结合,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全体师生的主体作用,切实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努力营造稳定、安全、文明、和谐的育人环境。
二、工作任务
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建立“平安校园”有效工作机制,健全院内安全防范机制,改善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防止重大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减少违法犯罪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努力实现以师生公民道德、职业道德、文明修养和民主法制观念为主要内容的思想道德素质的显著提高,努力实现以内容健康、格调高雅、丰富多彩为基本要求的校园文化生活质量的显著提高,努力实现以良好校园秩序和优美校园环境为主要标志的校园文明程度的显著提高;学院育人环境进一步改善,达到“五个明显增强”:1.维护学校、师生安全的能力明显增强;2.师生的安全感明显增强;3.师生的法制观念、自我安全防范意识明显增强;4.师生预防和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明显增强;5.师生文明意识度明显增强。
三、目标措施
(一)增强师生安全稳定意识,实现“免疫”目标
1.加强德育工作,不断提高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坚持德育为先,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日常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法律法规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生活习惯。
2.加强法制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广大学生的法治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继续把法制、安全教育纳入课堂教育教学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校园阵地,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法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坚持开展“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周”、“安全教育月”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进校园活动,不断加强学生网络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饮食卫生安全以及抵制邪教、预防毒品危害等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防范能力。
(二)营造良好的校内外教育环境,实现“净化”目标
1.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加强综合整治,认真落实公安部“八条措施”和教育部“六条措施”,积极配合公安、文化、卫生、工商、交通、建设、安监等部门,开展校园周边文化娱乐场所、饮食摊点、交通秩序、治安秩序、环卫秩序专项整治工作。
2.净化校园网络环境。加强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和监控工作,引导师生不访问、不下载、不传播有害信息,不轻信、不附和、不参与过激言论,自觉抵制黄、赌、毒及邪教、反动、暴力等不良信息的侵袭。
3.净化校区居住环境。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校属区域常住人口信息采集、暂住人口管理登记和对校属房屋进行清理整顿工作。保障家属区、宿舍区的安全稳定,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
(三)提高维护校园安全稳定能力,实现“安稳”目标
1.关注师生思想动态,全力维护政治稳定。各部门、各系(院)要经常性地开展师生思想状况调研,随时把握师生思想动态,严密防范和抵御敌对势力、邪教组织对学校的各种破坏活动和对师生思想的侵蚀。
2.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妥善处置矛盾纠纷。全面贯彻落实《信访条例》,不断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建立理性、有序、合法的信访秩序。妥善处理改革与发展稳定的关系。密切注视和定期分析师生及家长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排查和有效化解各种不稳定因素,防止因矛盾激化而引发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
3.加强安全管理,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1)加强学校饮食卫生安全管理。按照高校校园建设要求,切实加强师生集体食堂基础设施建设,严格食品采购、贮存、加工、偿检、供餐流程管理,严格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持证上岗。加强学校食堂及办公室等重点部位的清洁保洁工作,校园内定期进行杀菌、消毒。(2)加强学校交通安全管理。进行校内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规范车辆停放和限速行驶。(3)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完善消防设备设施,教室、实验室、图书室、公寓、食堂、锅炉房等重点场所配齐配足灭火器,设置报警装置,安装应急照明灯,完善警示标志,畅通消防通道。加强校园电路改造和用电用火管制,及时维修、更新老化线路,严禁私拉乱接等不规范用电行为,防止引发火灾事故。(4)加强大型集体活动的安全管理。大型活动要严格执行报批制度,并成立临时安全管理组织,落实安全措施,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师生安全。(5)加强学校日常安全管理。认真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严格门卫值班、巡逻制度,严格学生请、销假制度,严格校外人员入校登记、验证制度等,严禁社会闲散人员进入校园,避免针对师生的侵害事件发生。落实后勤公寓管理人员的管理责任。进一步认真做好学校各类教学活动设施、器材、化学危险品等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
(四)努力构建校园人文环境,实现“和谐”目标
1.构建和谐校园师生关系。认真贯彻落实《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弘扬优秀教师群体精神,以师德型为引领,深入开展师德师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引导学生遵守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形成教师关爱学生,学生尊敬师长的和谐师生关系。
2.构建和谐校园人文环境。加强校园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为开展校园文化活动提供必要的场所和条件;加强学院党、团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师生文明养成教育,提高师生的文明素质;加强校园环境建设,使校园环境整洁、美观、高雅,特色明显。深入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以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使师生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努力形成文明、健康、向上、优美的校园人文环境。
(五)强化校园安全基础工作,实现“保障”目标
1.加强安全基础设施设备建设。增加投入,强化管理,使教室、公寓、食堂、围墙等建筑物和水电、学生用品等设施设备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努力改善学校安全防范硬件设施,完善校区监控、报警系统等,推行警校共建工作,启动“校园110”报警救助系统。
2.强化安全预警机制建设。结合学院实际,修订完善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结合预案开展实战演练,提高学院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能迅速启动预案,组织师生快速安全疏散。
3.强化安全工作机制建设。一是强化各部门、各系(院)“一把手”负责制,学院安全稳定工作实行院领导负责制,建立覆盖所有工作环节的安全稳定责任体系。二是强化信息报告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稳定工作信息网络,确定专人负责,对重大事件和重要信息按照规定、程序及时报告,凡迟报、漏报、瞒报造成重大损失者,学院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三是强化检查监督制,各岗位人员必须适时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四是强化联合整治工作机制,主动加强与综治、公安、文化、卫生、工商、建设、司法等部门的联系与配合,积极加强学校联防组织的工作,积极开展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工作。五是强化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制。
四、组织机构
为扎实推进“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学院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门忠民
副组长:强天雷 汪立杰
成 员:耿占军 韩 权 杨心州 权会玲 郭 瑞
      马生海 张秦川 苏建成 张运良 魏 奇
      张智敏 袁卫敏 张志安 安振学 孙建龙
      赵 红 王从珂 范 明 薛毅军 曹 鸿
      刘锐军 梁瑜霞 张筱衡 李海民 任可明
      张 丹 戴 君 崔建斌 王志强 杨晓慧
      陶贵荣 李院院 申亚民 王晓如 党 晟
      彭晓哲 肖世民 刘迎接 袁 磊 张军学
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
主 任:郭 瑞
副主任:孙建龙 刘天信
成 员:柳积成 宋林雅 张立明 张红强 董振安
    王整社 王卫东 朱晓鹏 王秉军 苏小明
    杨古利 张党利 孙尚文
五、活动安排
(一)工作进程
时 间
主 要 工 作 内 容
四 月
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深入开展宣传动员
五六月
对照指标体系进行自查、整改
七 月
巩固自查、整改成果,修订完善各项安全稳定制度
八 月
完善资料,巩固成果
九 月
向省综治委申报创建“平安校园”,邀请相关部门和领导来校指导创建工作
十 月
迎接省工作组评估验收
十一月
总结上报资料
(二)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部门、各系(院)党政主要领导是创建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对照评估指标体系,分解任务,逐步落实。各系(院)要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明确职责,加强协作,齐抓共建,整体推进。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是一项长期任务,要层层分解、人人落实责任,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考评。要深入扎实地开展“平安系院”、“平安班级”、“平安宿舍”、“平安家庭”等创建活动,积小安为大安,以各单位的平安来保证全院的平安。
3.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迫切需要,是创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保证。学校要通过校园网络、板报专栏、标语横幅、校内刊物、校园广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努力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参与平安校园建设的浓厚氛围。
4.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要把平安校园建设纳入学院发展总体要求,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始终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建设平安校园的重中之重,带有普遍性、全局性的热点问题高度重视、统筹安排。要把平安校园建设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落到实处,务求实效。
5.对照创建要求,积极开展自查整改。各部门、各系(院)要严格对照《陕西省高等学校“平安校园”创建评估指标体系》验收标准和建设要求,总结取得的成绩和主要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差距,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研究提出整改对策和建议,将治理与建设相结合,将整改和创建相结合。
6.严格考评,认真总结。学院把“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纳入各个单位年度目标考核重要内容,结合在创建平安校园活动中开展的考核评估,及时总结创建工作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表彰平安校园建设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对于落实创建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学院将给予通报批评。
附件:“平安校园”创建活动评估指标任务分解表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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